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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進修部115學年度第1學期復學註冊作業及須知(下方填寫復學表單)

【註冊組】進修部115學年度第1學期復學註冊作業及須知(下方填寫復學表單)圖片

【受理時間】:復學生註冊日115年9月1日(二)
         網頁線上表單填寫受理至115年8月31日 晚上8:00前

【辦理方式】:辦理方式如下,二擇一

方式1:填具網頁線上復學意願表單(請參流程圖)
如已完成填寫者無須到校辦理復學作業(非原預定時間之欲提前復學者除外)
本表單將統一於行事曆115年9月1日復學生註冊日線上作業。

 

方式2:親自至校辦理復學註冊(欲提前復學者) ►
115年9月1日當天攜帶學生證至國秀樓二樓 進修部註冊組

111-2復學註冊流程

【注意事項】:

  1. 因故辦理休學或勒令休學者,請於行事曆公告復學生註冊日(115年9月1日以前)填具下方網頁線上復學意願表單或親自至本校進修部註冊組辦理復學程序。
  2. 如要辦理連續休學事宜,請親自到本校進修部註冊組辦理並完成休學程序。
  3. 屆時若未完成復學或休學手續,將依本校學則第45條第3款休學逾期未復學之規定,擬應予退學處分,且仍須返校辦理離校手續
  4. 115學年度第1學期選課須知請至進修部官網課務組公告查詢(Link),復學後如為1~4年級請參閱「在校生選課須知」餘請參閱「延修生選課須知」

【 備 註 】:

  1. 依本校學則所規定,本校採學年學分制,學生須修滿規定之修業年限,並修滿各該系規定之學分,方得畢業。如在修業期限內未能修足應修學分,得延長修業年限二年。
  2. 於修業期限內如因故休學,得由本校進修部核准其休學一學期或一學年,休學累計以二年為原則。學生於休學期間應徵義務役,應檢具徵集令在營證明(退伍生應檢具退伍令)申請延長休學期限。
  3. 若本人確定擬自請退學,仍須於115年9月7日前(開學日)返校至進修部註冊組辦理退學及離校手續。

【聯絡我們】:04-23924505 註冊組(分機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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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數:

115-1進修部復學意願表單

目前已填報筆數17

復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為115年9月7日,辦理網頁線上填寫復學意願截止至115年8月31日止,請填寫完整正確資訊,提交後請再次確認送出,統一於115年9月1日(復學日)將回復學籍並可開啟學生篇系統,「在學生」將依據學分計畫表安排課程,「延修生」請參考115-1選課公告:連結。碩士在職學生約3個工作天請上第e學雜費確認繳費單。

(學號為八碼,如59911122、D9911122...)
(請填寫正確的姓名,如資訊不完整無法如期復學,將不再受理。)


(復學日當天將會打電話確認復學事宜,請注意當日手機來電, 如沒有也請來電詢問)
(請確認填寫,成功填寫資料並送出,系統將會送出通知信至填寫的Email,未收到請來電訊問,如未成功將可能導致無法如期復學)







(如有繼續休學、退學意願者,煩請親自到校跑離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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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填寫完整正確資訊,提交後請再次確認送出,後續將由統一於115年9月1日(復學日)回復學籍及學生篇系統帳號登入,如無法正常登入請洽本校電話(04)2392-4505(分機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