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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113年10月20日】113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進修部113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

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於 113年9月16日(一)~113年10月20日(日)上網登錄並上傳證明文件送出,不必送紙本。

  1. 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90萬以下(學士班及專科班,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
  2. 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超過新台幣2萬元。

(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者,得檢附相闗佐證資料,由學校函報本部專案審核認定,惟前開存款本金不得逾新台幣100萬元,並於113920()先至學務組辦理申請。)

  1. 家庭應列計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不超過新台幣650萬元整。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分以上(新生免附成績單)。
  3. 同學填申請表時,學分數請直接填寫“0”即可,下學期各科承辦人依預估學時數修正。
  • 申請方式

步驟1:線上填寫申請資料(無須列印)

步驟2:上傳證明文件(無須繳交紙本)

(務必於空白處寫「與正本相符」並請申請同學及1位家長的簽名蓋章再上傳)

  1.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父+母+本人(需詳細記事)或新式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2. 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
  • 注意事項
  1. 申請本計畫不得重複申請其它學雜費減免、農、漁、勞委會獎助學金或其他政府補助之獎金,如有重複申請,經審核將取消本項申請資格(請務必注意)。
  2. 本助學計畫每學年僅開放申請乙次,申請期間約為每年9-10月份,若審核通過一律由下學期繳費單內學、雜費補助。
  3. 申請的同學請留意進修部學務組公佈欄及網站,本申請需經教育部審查通過符合資格者才得以減免,請留意網站公告申請是否合格通過。
  4. 已完成計畫申請手續後辦理休學,復學時不得再申請補助。亦即一個法定學年只能補助一次。

【如:110學年休學(有申請並有助學補助);111學年度復學(該學年不能申請),退學後再考入他校亦同。】

  1. 若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13:30~21:00撥打電話04-23924505(分機7023)蔡先生或至進修部學務組(國秀樓二樓電梯後面)詢問。
  2. 歡迎同學加入【勤益進修部關鍵業務】LINE官方帳號,便可及時獲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的最新消息(好友連結)。
  • 申請資格及補助金額如下表:

    申請資格(家庭所得)

    70萬以下

    超過70萬~90萬以下

    補助金額

    20,000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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