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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教師注意事項

本部兼任教師教學宣導

一、關於授課時間異動及上課地點異動相關注意事項(亦可點此連結查閱相關內容)

1.請於事前一週填寫「授課補課(異動)申請表」送進修部課務組備查。

2.授課課程若安排為校外教學或參訪活動另需依照校外教學活動需依照本校「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要點」,進行校外教學前二週辦理申請。

3.國秀樓教室異動:可至國秀樓教室借用系統申請(系統連結請點此)

4.如因事請假或公差、變更上課地點或上課時間,須依本校教師請假代課補課規定辦理,請假代課補課說明請詳閱此連結。本部將不定期實地進行巡堂,經查教師有遲到、早退、未依規定補課等課程異常狀況,予以記錄。

5.學校學生學業成績考查分平時考察、期中考試、期末考試,若教師沒有在期中期末考週舉行考試或提前測驗,則考試當週仍須正常上課。

二、課程資源及課程學生相關注意事項:

1.學期前:於學生選課前,須於教師篇完成授課科目之課程大綱上傳。

2.期中教學意見調查,可開放給授課班級學生表達對課程的建議;於期末時鼓勵學生上網填寫教學意見調查,可依學生回饋適時調整教學方式,以掌握學生的課程學習成效。

3.建立課程平台便利與學生交流訊息,可運用數位學習平台上傳教學內容、交流課程相關訊息。

4.學生若確診為公假,於各類考試請假,由學生直接向任課老師請假,補考事宜由任課教師全權處理。因確診缺席之課程請教師提供線上學習或適當學習銜接機制。

5.成績部分:

(1)本校推動成績預警制度,除實驗課程外,教師須於期中考後提送成績。

(2)期中期末考考試卷需由任課教師自行保存一年,以因應學生對成績提出異議。

三、關於學術倫理、智慧財產權宣導部分:

1.在學校授課或製作教學教材時,皆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方屬合法利用著作。

2.請老師協助宣導的台灣學術倫理講義摘錄重點資料於,每門必修課程中的第一堂課花費15分鐘協助宣導學術倫理之相關規範與誠信教育,讓每一位學生知悉。

3.宣導資料如下網址:https://ce.ncut.edu.tw/p/406-1011-71612,r1196.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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