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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1產學攜手合作經濟不利學生助學金-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不合格之複查方式(115/11/11截止)

115學年度第1學期產學攜手合作經濟不利學生助學金-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不合格之申復方式

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已出爐。收到查調結果「不合格」通知的同學,如對結果有疑義,請依下列方式確認資料並提出申復。

一、確認所得資料

請申請學生本人及家庭計列成員之「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確認家庭年所得是否符合新臺幣70萬元以下之申請條件。

二、申復期限及方式

經確認符合申請資格且欲提出申復者,請於115年11月11日(三)前,將所得資料親送至國秀樓2樓進修部學生事務組,洽翁先生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三、注意事項

  1. 請依本助學金規定,提供學生本人及家庭計列成員的所得資料。
  2. 申復資料須於期限內親送至指定地點,請預留辦理時間。
  3. 如對家庭計列成員、所得資料或申復方式有疑問,請洽進修部學生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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