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截止日:115年11月1日】115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計畫申請
115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計畫申請
截止日延長至115年11月1日23:59止,請同學把握申請時間。
- 申請日期:115年10月17日08:00起至115年10月27日23:59止。
- 申請方式:資訊管理系統-學生篇,線上提出申請。
- 申請路徑:學生事務/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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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級)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具學雜費減免(A類)、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補助(B類)及家庭突遭變故已申請通過本校緊急紓困助學金補助同學。(114學年度)
2. 學業成績班級排名前30%以內。(114學年度)
3. 操行成績須達 80分以上。(114學年度)
4. 未受申誡或警告(含)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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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A類者,每生每月發給新臺幣8,000元(在校生發12個月,應屆畢業生發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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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B類者,每生每月發給新臺幣10,000元(在校生發12個月,應屆畢業生發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