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111學年度第2學期(寒假)轉學生辦理休學注意事項
一、退費說明:學生於112年2月19日前依規定完成註冊並辦妥休、退學手續者,可辦理全額退費(平安保險費除外),逾期則依照教育部規定之退費標準辦理(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
開學2/19(含)前 |
退還全額學雜費 |
學期第一週至第六週 |
退費三分之二學雜費 |
學期第七週至第十二週 |
退費三分之一學雜費 |
學期第十三週後 |
無退費 |
二、申請休學請備妥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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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退)學申請書
請至「進修部註冊組/表單下載」填寫「休退學申請書」,未滿18歲須請家長或監護人簽名、蓋章。 -
新生註冊學籍卡
至「校務行政網路系統-學生篇」登入/修改資料/基本資料、聯絡資料,完成資料填寫及確認後更新,點選學籍卡PDF印出資料表。(https://nmsd.ncut.edu.tw/wbcmss/) -
銀行退費資料登錄
至「校務行政網路系統-學生篇」登入/學生事務/銀行退費資料登錄,填妥正確資訊及上傳存摺封面照片,點選送出後列印。
※退款帳戶請務必填寫學生(本人)存摺資訊。 -
學費繳費收據(「學生活動費」請逕洽學生事務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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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A4規格回郵信封(請貼妥45元掛號郵資)
三、連絡總機:04-23924505,有關繳費問題請洽學生事務組(分機7023),學籍問題請洽註冊組(分機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