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組 - 註冊】110學年度第1學期 - 新生(轉學生)辦理休學注意事項
一、退費說明:學生於110年9月12日前辦妥休、退學手續者,可辦理全額退費(平安保險費除外),逾期則依照教育部規定之退費標準辦理(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
開學前 |
退還全額學雜費 |
學期第一週至第六週 |
退費三分之二學雜費 |
學期第七週至第十二週 |
退費三分之一學雜費 |
學期第十三週後 |
無退費 |
二、新生休退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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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因應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得採線上表單申請※
※線上表單自110年8月1日起開放填寫※
填寫線上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Pkvy9Ju8tjKQK4gw7)
請參閱下方辦理休學注意事項
►110學年度第1學期 - 新生(轉學生)辦理休學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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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線上申請備妥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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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註冊學籍卡(校務行政網路系統-學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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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繳費收據(第e學雜費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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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劃撥轉帳申請單及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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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A4規格回郵信封及45元掛號郵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