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學年度畢業生離校手續須知 ※
一、注意事項:
● 畢業審查結果查詢:
時間:自110年7月21日起
查詢網址:校務行政系統→學生篇→查詢功能→離校程序查詢
二、領取學位證書須知:
請繳驗數位學生證正本,俟教務組/註冊確認學生身分後,再發還給同學留存、使用。若學生證遺失者,請攜帶相關證明文
件(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並上網辦理掛失手續、填寫學生證遺失切結書,於離校時一併繳交領取證書。
當學年度畢業生教務組將學生資料註記為「已畢業」,學生證將不具學生身分轉為一般悠遊卡使用。日後卡片遺失者,無
法再透過學校向悠遊卡公司辦理退費或新卡,請同學妥善保管!
如須委託人代領學位證書,請代領人持委託人親簽委託書及數位學生證,代領時須核對代領人身分證件(身分證、健保卡
或駕照)。
● 適用對象:應屆畢業生修畢規定學分數,成績及格含通過畢業門檻與申請提前畢業已獲審核通過者。
● 領取時間:
1.進修部各學制(不含紡產班):
110年7月22日起,暑假期間配合暑期課程(週一至週四 09:00-19:30 開放領取)、開學後依進修部
上班時間領取。
※另開放暑期中110年7月24、31日二天例假日09:00-16:00領取。
2.化工與材料工程學系紡產專班:
110年9月13日起,週一至週日依進修部上班時間領取。
● 領取地點:國秀樓二樓進修部教務組(分機7016-7019)
● 領取辦法:先至學生篇查詢是否通過畢業審核後(詳如第一點),再持學生證至國秀樓二樓進修部教
務組領取。
※參加暑修課程畢業生領取證書時程如下:
1.暑一梯:110年8月9日後開放領取。
2.暑二梯:110年9月6日後開放領取。
三、其他事項:
畢業學分未修滿者且未參加暑期課程(110學年度須延修者),不論重修科目為第1學期或第2學期,
均須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加退選期間」辦理選課、繳費(不另通知);因故無法修課者,應先辦理休
學。加退選時間,請逕至學校網頁查詢本部110學年度行事曆所公告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