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自行申請】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4年優秀清寒獎學金(114/09/30截止)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4年優秀清寒獎學金

申請對象:本校進修部學生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截止

申請資格:

  1. 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上、下)學期成績平均符合左列資格者:
    1. 研究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八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
    2. 大學生(含二專、二技、四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
  2. 特殊表現獎:大專院校、高中職生參加國際性(科學、創意、技能、藝術)比賽
  3. 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
  4. 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申請手續:

  1. 申請書一份。
  2. 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3. 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4. 身分證影印本一份(正反面)。
  5. 班級導師推薦意見書正本一份。
  6. 其他有助於本會審查之佐證資料。

申請方式:自行至基金會網站申請(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