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辦就學貸款經財政資訊中心查核結果
一、113學年度第1學期進修部就學貸款學生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如下,請以下「120-148萬」及「148萬以上」同學繳交查核結果申辦書及相關證明文件(「120萬元以下」代表直接符合就學貸款資格,無須負擔利息亦無需繳交資料 )。
二、請依以下分類於113年10月24日前繳交相關資料至進修部學務組,請準時繳交,逾期視為放棄就學貸款:
(一)120-148萬:
1.就學貸款家庭年所得查核結果申辦書(120-148萬)(附件如下)
2.三個月內需有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需記載申辦書之家庭成員,不同戶則須全附)
3.另一兄、弟、姊、妹或子女如已成年,請附在學證明乙份(如為學生證影本,需加蓋該校教務處、註冊組章或學校開立之註冊繳費證明書)。
(二)148萬以上:
1.就學貸款家庭年所得查核結果申辦書(148萬以上)(附件如下)
2.三個月內需有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需記載申辦書之家庭成員,不同戶則須全附)
3.另一兄、弟、姊、妹或子女如已成年,請附在學證明乙份(如為學生證影本,需加蓋該校教務處、註冊組章或學校開立之註冊繳費證明書)。
三、若對家庭年所得總額有疑慮者,請自行至各地國稅局或稽徵處申請「綜合所得稅家庭成員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後進行申覆。
四、欲放棄申請就學貸款申請,亦須填寫就學貸款家庭年所得查核結果申辦書放棄本學期就學貸款,自行完成本學期學雜費繳費作業,至第e學雜費入口網下載註冊繳費單,並依繳費單上列繳費方法 (除超商無法繳費) 完成繳費,以免後續註冊組清查致勒休或勒退。
五、若有任何問題,請洽04-23924505轉7021王小姐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