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公告
本學期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於 110/09/20(一)~110/10/8(五)上網登錄並上傳證明文件送出,不必送紙本。
一、申請網址:http://nmsd.ncut.edu.tw/Relief/Web/weakIndex.html,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及對象:
1.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70萬以下,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
2.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超過新台幣2萬元。
(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者,得檢附相闗佐證資料,由學校函報本部專案審核認定,惟前開存款本金不得逾新台幣100萬元,並於110/09/24(五)前先至學務組辦理申請。)
3.家庭應列計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不超過新台幣650萬元整。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分以上(新生免附成績單)。
5.同學填申請表時,學分數請直接填寫”0”即可,下學期各科承辦人依預估學時數修正。
三、申請方式
步驟1:線上填寫申請資料(無須列印)
步驟2:上傳證明文件(無須繳交紙本)
(務必於空白處寫「與正本相符」並請申請同學及1位家長的簽名或蓋章再上傳)
1.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父+母+本人(需詳細記事) 或 新式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2.前一期成績單(新生免附)
四、注意事項
1.申請本計畫不得重複申請其它學雜費減免、農、漁、勞委會獎助學金或其他政府補助之獎金,如有重複申請經審核將取消本項申請資格(請務必注意)。
2.本助學計畫每學年僅開放申請乙次,申請期間約為每年9-10月份,若審核通過一律由下學期繳費單內學、雜費補助。
3.申請的同學請留意進修部學務組公佈欄及網站,本申請需經教育部審察通過符合資格者才得以減免,請留意網站公告申請是否合格通過。
相關資訊,網址:http://ocee.ncut.edu.tw/bin/home.php
4.已完成申請手續,辦理休學,復學時則不得再申請。一個法定學年只能優待一次。
【如:109學年休學(有申請並享受有助學補助);110學年度復學(該學年不能申請),退學後再考入他校亦同。】
5.若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13:30~21:00撥打電話04-23924505(分機7023)或至進修部學務組(國秀樓二樓電梯後面)詢問。
五、申請資格及補助金額如下表:
級別 |
申請資格(家庭所得) |
補助金額 |
第一級 |
30萬以下 |
16,500 |
第二級 |
超過30萬~40萬以下 |
12,500 |
第三級 |
超過40萬~50萬以下 |
10,000 |
第四級 |
超過50萬~60萬以下 |
7,500 |
第五級 |
超過60萬~70萬以下 |
5,000 |